尊敬的市民朋友们:
根据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12月31日第20号令的要求,为贯彻落实国家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请市民朋友们加强自我防护,出门带好口罩,平时注意勤洗手,多通风,尽量少到人流聚集场所。同时为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,湘东区人民医院温馨提示您:
1.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戴口罩、测体温、扫健康码,提倡预约诊疗,合理安排诊疗时间,严格落实 一 米 线等候距离,防止人员扎堆。
2. 为了您及家人安全,限 1 位 家人陪同看诊或陪护住院患者;
3.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在进入医院大门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,请积极配合。发热、咳嗽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;
4.请尽量减少探视,发热咳嗽人员禁止进入病区探望,病区陪护人员根据需要服从病区安排,并固定1名陪护人员;
5.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务必如实告知医护人员:
1)两周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作史、旅行史或居住史;
2)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3)家属或周围人群有多名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4)近一个月内有境外(国外)工作史、旅行史或居住史;
6.我院发热门诊与预检分诊地点:
预 检 分 诊 :医院门诊部(急诊科大门按防控需要——已封闭;请患者及探视人员戴好口罩走门诊大门进入。急诊转运患者除外))
发 热 门 诊 :体检楼一楼(有专门导引标识)。
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赣江新区管委会,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:
当前,全球疫情仍在蔓延,全国多地疫情散发,我省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加大。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“两个尽量”“两个严禁”“两个一律”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:
一、自2021年1月1日起,凡出入以下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,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、测体温、扫健康码。
1.学校、医疗机构出入人员;
2.公交车、出租车、网约车、长途汽车、地铁、火车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和乘客;
3.机场、铁路车站、地铁站、汽车站、码头等场所的出入人员;
4.水产品、冷冻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出入人员;
5.商场、超市、购物中心、药店、酒店、宾馆、单位食堂等场所的出入人员;
6.银行、展览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;
7.理发店、美容院、影剧院、游艺厅、网吧、体育场馆(运动时除外)、歌舞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;
8.养老院、敬老院、福利院、监管场所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;
9.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、培训等活动的人员;
10.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。
二、重点场所、公共场所单位(经营主体)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、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,加强扫码、测温、佩戴口罩、通风、消毒等工作,落实“1米线”专人管理制度。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。同时,做好老年人、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。
三、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、行业监管、单位监管责任,加强对重点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。对不听劝阻、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,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0年12月31日